搜鹿网讯 8月12号晚10点,涿鹿交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时,执勤交警刚接近一辆车牌号为冀GK***的小型汽车时,就闻到驾驶人身上有一股很大的酒味,且驾驶人面色通红,目光呆滞,明显喝了不少酒,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酒精棒呈红色报警状态,驾驶员有酒驾嫌疑。
随后,执勤交警要求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呼吸值为:13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面对全程录像的执勤交警,刘某无理取闹,拒不配合签名,经过执勤交警再三劝告,刘某才同意配合。然而刘某还是心有不甘,一直给民警说:刚开了一点距离,咱们私下解决一下吧。得到民警的回答却是严词拒绝:怎么解决?咱们查处过程全程录像,直接上传,而且虽然距离近,一旦发生事故怎么办?保险公司都不会赔你。说的刘某无言以对,羞愧难当。
经了解,刘某从外地来涿鹿,和朋友一块在饭店吃饭,期间饮了酒,觉得到居住地不远,时间又很晚了,不会有交警查车,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不料刚上路行驶没多远,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抽血检验,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2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包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其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涿鹿交警将继续采取“零容忍”态度,保持严查严处高压态势,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心存侥幸,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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