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鹿网讯 11月4日21时11分,涿鹿交警在辖区人民中街与轩辕路交叉口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执勤交警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黑色汽车在距离卡点不远处突然停下,行迹可疑,执勤民警凭着多年执法经验,立刻上前拦截,驾驶员刘某称:自己是喝了酒,但是没有开车。
民警并未理会男子狡辩,检查发现刘某就是车主,民警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进行核对,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0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询问得知,驾驶员刘某当天和媳妇回老家,晚上和朋友吃饭,期间喝了两杯白酒和一瓶啤酒,喝完酒后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路遇交警,就自作聪明提前靠边停车,假说自己没有开车,不料在民警的慧眼和监控视频的证实下被当场识破。
经抽血检测,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8.7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其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己。被酒精麻痹的驾驶员无法正常控制自己的驾车行为,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在交警如此大力度的查处下,仍然有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只要借口找得好,处罚就能躲得掉。莫要心存侥幸,你的小聪明,没用!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出行,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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