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伤残证的通知
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文件精神和河北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正式启动。此次进行的是《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伤残公务员证》4种原民政部管理、发放的证件换发工作。请符合办理条件人员携带旧证、个人照片等资料于12月10号前到涿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换证。为不影响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
换证资料:
1、伤残证复印件2份;
2、个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4张(小2寸照片),人民警察穿警服照片(退休穿便装);
3、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涿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30日
伤残证照片(新版)
伤残证照片(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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