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涿鹿县武家沟镇西窑沟村村民郭某因在制种地里种植另类玉米而被该村村委会告上法庭。法院先予铲除制种地里种植的另类玉米,确保了培育玉米种子的质量。
涿鹿县武家沟镇西窑沟村委会受县种子公司委托,在该村培育玉米种子。根据要求,该村多数农民种植了要求培育的玉米种子。但村民郭某却在200多亩制种地的中心私自种植了一亩多地的“大田”玉米。然而,制种地要求在周围300米以内不得种植此类玉米,以免相互受粉影响培育出的玉米种子质量。玉米受粉时节将至,该村村委会及镇领导多次找郭某做思想工作,劝其铲除私自种植的“大田”玉米。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村委会只好将郭某告上了法庭。
季节不等人,今年7月24日,涿鹿县法院受理此案当天,在该村村委会的申请下,组织10多名干警赶到现场,在镇领导、村委会及被执行人在场的情况下,将郭某种植的大田玉米全部铲除,确保育种质量,避免了群众的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