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法院民商案件八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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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4 22:36:35
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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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涿鹿县商务局加大工作力度,力促开放工作向深层次推进。一是继续推行一把手抓开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和部门包项目责任制,认真考核,严格奖惩。二是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推派,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犯。三是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优化环境,优质服务,逐步营造搭建平台,接受辐射,互动互融,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四是鼓励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利用各种关系招商引资,人人主动为招商做贡献。
涿鹿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深化“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所办结的案件调撤率高,上诉、发还改判率低。
该院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服”为目标,强化调解意识,加强讼诉调解工作,在民商事案件受理后,首先要经速裁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转入到各法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要求审判人员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讼诉各个环节,强化诉前、诉中、诉后的调解工作,使大量的纠纷得以调解、撤诉而解决。截止6月底,该院审结的237件民商事案件中,速裁调解各类案件42件,调解118件,撤诉81件,调撤率为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