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建设局在县法院配合下强行拆除合符大街(原涿下路)西侧一处违章建筑。
06年4月6日县建设局向违章建筑业主张某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张某并未停工,4月30日,县建设局再次依法下达了处罚决定书,限5月15日前自行拆除,张某仍未行动,建设局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于5月18日对业主张某下达10日内不自行拆除便强制执行的公告。至今,张某仍未自行拆除。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遭到张某阻挠,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其进行说服、解释后,拆迁人表示对此项工作予以认可,并于当日自行拆除。
建设部门希望城市拆迁户积极配合县城规划,共同美化我们的家园,同时需建或已建的广大居民要按照县政府有关拆迁规定及早到建设部门输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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